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生活资讯
这些农用产品质量差
2008-07-19 20:22:50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9日从省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组织对联合收割机、磷肥、通用小型汽油机以及植物保护机械4项农用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均在80%以上。

  联合收割机合格率达99.8%

  此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山东、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47家企业生产的47种联合收割机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主要检验了联合收割机产品的安全、性能、标志等33个项目,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仅个别产品存在防护装置和割台升降性能不合格现象。

  6家企业磷肥产品慎用

  磷肥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4.4%。个别产品存在有效磷、游离酸以及水分不合格现象。6家企业生产的磷肥产品质量较差,分别为库宗乡福华磷肥厂(湖南)、贵州省龙里县祥龙磷肥厂、云南江川星海化肥业有限公司、浏阳市金农肥业有限公司(湖南)、山东省阳谷县鲁西化工总厂、钟祥市新泉磷肥厂(湖北)、钟祥市金鹰磷化有限公司(湖北)。

  2家企业通用小型汽油机较差

  通用小型汽油机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3.9%。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少数产品燃油消耗率、最低空载稳定转速不合格。其中,永康市经久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和台州市鑫瑞机电有限公司(浙江)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差。

  植物保护机械总体质量较好

  植物保护机械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0.3%。所检产品大部分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不过台州市路桥绿艺塑业有限公司(浙江)生产的喷雾器质量较差。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任劭喆)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