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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有新规
2008-06-20 21:22:19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起,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将统一纳入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从8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由省人事厅印制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
   
  报到证办理新规指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已经落实就业单位,需要申领《报到证》的,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其中到民营和非公企业就业的可委托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聘用毕业生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到省人事厅或设区市人事局,统一办理《报到证》签发工作。
   
  凡2007年以前(含2007年)持有原《福建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中等职业学校“待就业”毕业生,仍按照原先有关规定办理就业及落户手续。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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