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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时要申领边境通行证?
2008-11-27 20:59:10  作者:覃作权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7日上午,市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陈建川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市民进行交流。

  一女士致电咨询,申领边境通行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市公安边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前往黑龙江、新疆、西藏、广西、云南、甘肃、内蒙古的边境管理区需办理边境通行证。申领边境通行证,需年满16周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有市民问,想到台湾渔船工作,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市公安边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应聘到台湾渔船从事近海作业的大陆劳务人员必须持“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申办该证必须具有渔业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向海洋渔业主管部门申请)、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向外经贸委办申请)、出海船民证(向公安边防申请)和本人身份证件。

  大陆劳务人员申办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应当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核准的经营公司凭地方外经贸委主管部门的批文和与台湾渔业公司或船东、船长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证件,到经营公司所在地县(市)公安边防部门办理。此外,大陆劳务人员应当在指定的停泊点登、离台湾渔船,接受边防工作站的检查和管理。

  该负责人提醒,首次登台轮作业须持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没有下列不予办理情形的证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出海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出海后有可能给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明显不适合登船作业的。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实习生 陈威啸)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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