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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摊水电费该不该交
2008-11-24 20:39:15  作者:张元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陈先生反映:我家住华林路鸿裕花园小区。自2001年4月入住以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未曾向我收取公摊水电费。可是,从今年4月开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将一些水电费公摊到小区业主身上。该项收费是否合理,我以后是否该交这项费用。

  记者核实:24日下午,记者来到陈先生家里。陈先生出示了一份“收取管理费、水电费通知单”。在通知单上记者看到,从今年4月到8月,陈先生公摊水电费共计37元,征收单位为福州新三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回复:记者随后来到福州新三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鸿裕花园物业服务处。工作人员表示,为解决小区物业经费问题,今年4月份,经小区业委会批准,小区业主以户为单位,对小区水电费进行公摊。物业服务处每月向每户业主征收10元左右公摊费。

  (福州晚报记者 张元海)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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