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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变更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
2008-11-17 19:53:52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市民陈女士问:办理个人买卖、赠与、交换土地变更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晋安分局地籍科陈科长回答:提供的材料有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未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要提供有效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买卖的,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买卖契约;赠与的,要提供赠与公证书;交换的,要提供交换协议书;属法院处置的,要提供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身份证。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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