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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非法活动线索最高奖三千
2008-01-30 23:22:47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今日起,市民可前往自己所住的社区零售(专营)网点购买烟花爆竹,6时起,可燃放烟花爆竹。

  据市烟花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五城区共审批570个网点,烟花爆竹配送工作从22日开始至31日结束,并于今日起开始销售。根据规定,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四(131日)至正月十五(221日)的6时至23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一天)。

  警方提醒市民,春节期间,要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不能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必须将烟花爆竹放在没有热源、火源、电源和防老鼠啃咬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警方同时重申:今年我市对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活动线索核查属实的予以奖励,最高奖励3000元。具体奖励标准为:收缴烟花爆竹100件以上500件以下(3吨以上12吨以下)奖励1000元;收缴烟花爆竹500件以上1000件以下(12吨以上25吨以下)奖励2000元;1000件以上(25吨以上)奖励3000元。 举报电话:市烟花办87026032、鼓楼87551039、台江83944025、仓山83416110、晋安87336297、马尾83985109、福清85195227、长乐28885001、闽侯22982349、闽清22372953、平潭24321110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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