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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欠薪该怎么办
2008-01-22 19:48:59  作者:严顺龙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春节将至,对一些农民工而言,又到了岁末“追薪”之时。农民工遭欠薪该怎么办?哪些情况可起诉至法院?如果缴纳不起诉讼费,又该如何应对?22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福清法院的工作人员。
   
  据介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承揽,如修理工、钟点工等;二是雇用,如保姆、工厂工人等。
     
  因承揽发生劳动报酬纠纷的农民工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包括申请支付令。
   
  因雇用发生劳动报酬纠纷的,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用工的,如自然人用工而发生劳动报酬纠纷的,农民工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自然人的,可以向自然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时间满一年,住院医疗除外)的法院起诉。二是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用工的,如法人、工商户、其他组织用工而发生劳动报酬纠纷的,无论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事实劳动关系,均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而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农民工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的限制。仲裁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不服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民工为追讨工资诉至法院,应当预交案件诉讼费,诉讼费为每件10元。生活确实困难的农民工,可以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但事先要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及其家庭情况符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材料。是否同意缓交、减交、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

  (福州日报记者 严顺龙 通讯员 融法)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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