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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毕业生4月底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2007-02-12 23:24:19  作者:林铭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市教育局14日传出消息,今年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已经出台。印制和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经费,不再向申请人收取。

对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据了解,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是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户籍在福州地区的2007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于4月底前向所在院校(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所在院校(单位)将《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和申请人的基本材料,于5月底前统一报送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市教育局强调,对个人不予受理。体检时间由各有关院校与省教育厅指定的福州市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商定。

      户籍在福州地区的外省、外地区院校2007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院校所在地未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于7月16日~20日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56号),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颁发资格证书不再收费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福州市教育局开展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印制和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工作经费,不再向申请人收取,由福州市财政部门核拨。但体检项目,医院将按规定的标准,每人收取体检费90元(不含专科进一步检查),由各有关院校代收后统一交给医院。

      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有关院校或申请人。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市教育局将另行安排。

      (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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