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生活资讯
2种露酒喝不得
2007-01-20 19:45:45  作者:林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记者20日从省质监局政策法规处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对果、露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本省在内的9个省、市、自治区52家企业生产的52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1.2%。
   
  此次抽查中,有2种露酒产品质量不合格被通报,分别是:哈尔滨通福源野生葡萄酿酒厂2006年1月20日生产的750ml/瓶装解百纳高级红葡萄露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铅、苯甲酸、甜蜜素、标签(未标注糖精钠、甜蜜素、苋菜红);吉林市佐佳特产葡萄酿酒有限公司2006年3月22日生产的1500ml/瓶装“新形象”牌野生原汁葡萄露酒,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锰、标签(未标注甜蜜素)。

  (福州日报记者林靖  通讯员智健)

【责任编辑:姜润辉】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