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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下”答疑
2006-09-26 19:26:05  作者:陈海东,李静斯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1.读者吴孝亮问:
   
  我的八县摩托车2个月前丢了,车牌号是闽AWJ238,发动机号是52300812,听说上次整治摩托车后有很多车没有认领,请问,能不能查一查里面是否有我被盗的摩托车啊?
   
  市交巡警支队答:
   
  您可去当时报案的派出所开具相关受案证明,之后,带着身份证及驾驶证等车辆的相关材料到各辖区大队去认领。
   
2.读者林小姐问:
   
  我在你们报纸上看到《一个“贼窝”揪出54个小偷》的报道,说警方侦破100多起盗销电动车案,我的电动车就是在9月初被盗的,不知能不能去认领。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明答:
   
  由于目前这个案件还在深挖中,部分已经被销赃的电动车仍在查找追赃,所以,等案件全部查清之后,会通过媒体通知失主前去认领被盗车辆。
   
3.读者陈云问:
   
  我最近收到一张南平交巡警寄来的违法通知书,说我的车在武夷山违法,但车型是面包车,而我的车是桑塔纳小轿车,而且我从未去过武夷山。请问,像这样被套牌的情况该怎么办?
   
  市交巡警支队驾管所答:
   
  请带着违法通知书及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到市交巡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市交巡警支队将根据南平方面的受理情况及车主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4.读者林云问:
   
  新车报牌要交车子的照相费吗?我是2004年9月报的牌,当时被车行收走40元照相费。
   
  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办公室陈科长答:
   
  根据规定,新车报牌不能收照相费,车行的相关收费是违法的。
   
5.读者李飞龙问:
   
  我是去年4月份换的驾照,将C证换成C1证。当时没注意,后来发现换完证后时间还是2005年5月15日,最近听说自己的驾驶证被注销了。我该怎么办?
   
  市交巡警支队驾管所答:
   
  请带着2张1寸白底彩照、身份证、驾驶证到黄山驾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6.读者周女士问:
  
  我的摩托车用了10年了,但我平常很少骑,请问过了报废年限还能再开吗?
   
  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办公室陈科长答:
   
  根据规定,到了使用年限,摩托车还可最长延用3年,但延用期间的检验周期为12个月。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李静斯)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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