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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高职(专科)批补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
2006-08-30 20:08:30  作者:汤淌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建省高招办3日消息,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对因新生报到流失而造成招生计划空额的高职(专科)和高职单招高校进行补充录取统一安排在9月23日至27日。补充录取适用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录取方式、原则不变。

  省高招办要求高职高专和高职单招批院校(专科)的补录计划必须经省教育厅核准后,于今年9月16日前送达省高招办,省高招办将于9月18日前汇总并向社会公布补录学校及分专业计划,考生可通过福建招考在线(www.fjzs.com.cn)或向县(市、区)高招办查询相关信息。

  同时,省高招办提醒考生:补录志愿设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两栏,考生填报的补录志愿,将作为考生参加补充录取的唯一录取依据;凡未被高等学校录取的本省2006年普通高考考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具备补录资格),于9月19日至20日17:00前,凭本人《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的县(市、区)高招办(含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录志愿填报手续,逾期不在受理。

  此外,200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基本结束,考生可通过福建招考在线(www.fjzs.com.cn)查询录取结果。如有困难,可拨打省高招办计算机科电话:0591-87806941、87806942、87806943或普通招生科电话:0591-87841550、87843064、87819345进行咨询。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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