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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9月补充录取
2006-07-11 20:11:21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记者11日从招生部门获悉,今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次补充录取工作将于9月23日至27日进行。据悉,补录志愿设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二个批次,考生必须由本人认真填涂志愿卡栏目。补充录取工作将分两批进行,仍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我省招生部门昨天就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职(专科)补充录取工作发出通知,对今年因新生报到流失而造成高职(专科)和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高等学校,允许其提出补录申请,经批准后,由省高招办于9月中、下旬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及名额,并于9月23日至27日组织有关高校再次进行补充录取。

      通知称,有关高校申请补录的招生计划必须经省教育厅核准后,于9月16日前送达省高招办,由省高招办于9月18日前汇总并向社会公布补录学校及分专业计划,考生可登录“福建招考在线”(www.fjzs.com.cn)查询。填报志愿对象为我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过程未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具备补录资格)。据悉,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于9月19日至20日17:30前凭本人《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含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录志愿填报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志愿信息数据经各设区市高招办汇总后于9月21日17:00前上报省高招办。

      考生补录志愿是表达考生本人升学意愿的惟一信息,也是补录院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和录取在何种专业的重要依据。因此,考生应在省高招办公布的补录学校和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填报时,必须准确、规范填涂好院校、专业信息。届时,考生在本次之前填报的所有志愿信息均不再作为该次补录的投档依据。

      (福州日报记者许含宇)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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