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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缺勤追查病因 学生上学要晨检
2006-06-04 20:37:5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同一宿舍或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个以上学生患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记者4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学生请病假需追查病因。    

学校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据了解,我市目前已经对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工作的预防进行统一、有序的部署。该规范要求,我市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办事,明确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各类学校的职责和功能。教育、卫生部门主要负责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传染病疫情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培训等责任;疾控中心定期到学校进行技术指导、流行病学调查和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对传染病疫情、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校长或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因病缺勤要追查病因

  《规范》要求疫情报告人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和指导学生的晨检工作。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1天有3例应24小时内报告

    《规范》要求,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规范》要求,当出现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福州日报记者
刘明云 实习生 钱晨)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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