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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未成年人维权法援案件有资助
2006-06-25 19:31:07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律师办理七类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将有办案经费资助。25日记者获悉,省律协日前发出“关于2006年未成年人维权法律援助资助项目”的通知,所办未成年人维权案件符合有关条件的律师26日起可向省律协提出申请。

      根据通知,可申请资助的案件包括:

     (一)家庭经济贫困但不在政府法律援助范围之内的以未成年人为受害人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以及以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行政和刑事案件;

    (二)案情非常复杂需要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件;

    (三)因为地方保护或地方政府干预而不能得到公正审判的未成年人案件;

    (四)未成年人受到严重伤害,当地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案件;

   (五)具有公益诉讼性质的案件,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案件;

   (六)跨地区或跨省的案件;

   (七)上述之外的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的未成年人案件,如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案件等。

      按照通知,凡律师认为案件符合以上规定的,系2005年12月之后接受委托的、无法享受政府法律援助资金支持的案件,并且在今年11月底之前能够结案,本人也愿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可以向省律协有关项目联系人提交申请。省律协项目联系人为省律协未成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巧玲,电话87531001。

      据了解,为鼓励律师更多地办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并减少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中的费用负担,2005年12月16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从亚洲基金会申请了2006年“未成年人维权网络律师办案资助项目”。项目计划于2006年资助300个案件,每个法律援助案件的资助标准为600-1500元。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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