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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客运票价涨10%
2006-06-22 19:41:0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从23日起,我市将适当调整公路旅客运输价格,所有中小型营运客车加成率提高10%。

     根据目前市场需求,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联合发文《关于调整汽车旅客运输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6年5月20日始调整公路客运基本运价和部分车型加成率,由现有的每人每千米0.077元调整为每人每千米0.081元。在现行各车型等级不同加成率的基础上,将所有中小型营运客车加成率提高10%,大型营运客车及小型营运轿车加成率不变。 

      据了解,经营者可在基准票价基础上实行一定幅度的浮动(学生持证购票不上浮,可下浮),平时按基准票价最高可上浮10%,下浮不限;春运期间按国家规定最高可上浮20%。经营者实行票价浮动,应提前5天以公告形式对外公示。

      (福州日报记者冯桦 通讯员贾格)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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