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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2006-05-24 19:22:2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24日,市教育局下发了《200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仍然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不变。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六区按原划片范围安排入学。小学招生工作以县(市)区为主负责。公立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

       8月17日至19日为六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8月20日至22日招生情况公示,8月23日新生发榜。今年对新生报名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 408号)文件精神,学生报名时学校应查验预防接种证。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漏种的儿童,先入学后补种或补证。

招生对象

     2006年全市各县(市)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户籍关系在本县(市)区的六周岁(200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今年,文件特别强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确保户口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于到县(市)区外借读的学生,应为其开具借读证明并登记在册,以确切了解每一个学龄儿童的去向。

这些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情况:父母及子女户籍关系同在招生片内,并确实以户籍所在地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即"两证统一"(户籍证、住房证);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或父母离婚,其子女户口在片内,且与片内一方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属于片内居民且在片内居住,子女户口与片内一方在一起并确实在片内居住的;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父母户口及子女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并确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确因国家需要,原居住住房被拆迁,持正式有效的拆迁证明由异地被正式安置在片内且已把片内作为经常居住地的;确因国家需要,在片内的居住房被拆迁,并具正式有效证明属原拆原迁,现在片外暂时寄居的。

这些属于照顾对象就近安排入学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作为照顾对象就近安排入学:

     户籍关系在本地区的学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到常住地安排入学,但因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或者是孤儿、烈士子女的特殊情况而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不收取借读费。

       父母在福州投资或寄养在国内亲属家的台、港、澳籍及外籍子女应积极动员到福州国际学校就读,个别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在暂居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其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上述学生应按学年交纳借读费。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申请人应出具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护照、福州暂住证、国内监护人(父母及祖辈)证明材料,如以其他人为监护人的应有委托公证。

      属于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拆迁户子女这样入学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必须持有正式有效的拆迁部门的拆迁协议安置证明。属原拆原迁者,可先在过渡地安排入学,待回迁后再转回原居住地小学,原居住地学校及过渡地小学均不得收取借读费。已在异地安置住房的,可在安置地安排入学,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

具备六种条件之一允许借读

       按照相关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县、区)申请就学,有下列六种情况之一者,可允许借读: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在境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子女;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

     学校应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借读生总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15%"的比例,招收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借读生名单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借读生收费严格按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纠风办《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闽教综[2004] 37号)规定收取。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这样入学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入学登记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30日。办理入学的程序:申请者持有关证件到暂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县(市)区教育局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发给入学卡,申请人持入学卡到指定的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接收学校不得拒收,不得收取借读费。各县(市)区要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建立学籍,统一管理。

      农民工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夫妻双方身份证;②原籍户口簿;③在现暂住地已居住半年以上的有效证明,如暂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④夫妻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工资册复印件;⑤子女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借读证明。

      市教育局初教处相关负责人指出,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坚持"阳光作业",各小学应提前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政策和本校招生范围、公布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应设立招生热线电话或招生信箱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各小学还应提前进行片内学生摸底调查工作,切实做好家访、查验"两证"、招生情况公示以及建立片内生档案、逐年查验片内生"两证"的制度。此外,小学招收新生一律不得进行测试,对确属残疾的适龄儿童,县(市)区教育局应安排在特殊学校(班)或随班就读。各县(市)农村小学招生可提前进行,新学年开学前对未入学的学龄儿童进行动员,切实做好组织入学工作;同时,各县(市)区教育局应配合各乡、镇政府做好学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以确保每个学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

       (福州日报 吕玲 周开榕 李才满)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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