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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优待证明年1月起办理
2006-12-14 20:04:27  作者:覃作权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记者14日从市老龄办获悉,60岁以上老人明年1月起可办理老年优待证,凭证可享受市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办证凭老年人自愿,不收取费用。办证者须带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户口在外地常住福州城区的须持派出所开具的常住证明。
   
  办证时间从2007年1月份开始,有关部门随时可受理(除双休日、节假日之外的正常办公时间)。省属单位的老人在省老龄办办理,地址:五四北路263号;市属单位的老人(含已关停并转、破产的企业)在市老龄办办理,地址: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5层;区属单位的、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老人和户口在外地常住福州城区的老人,到所在区老龄办办理。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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