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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团
2006-11-27 19:52:3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卖了房产该如何落户?
   
  陈女士问:我和女儿都是福州户口,原户口所在地是仓山,现已把原户口所在地的旧房卖掉,没有其他房产。我的父母户口在新店,本想将我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我父母家,但听说必须出具与父母关系的证明,而我是在南平出生,当时未报户口,后被送到建阳亲戚家,并随亲戚在建阳落户,现在无法提供与父母关系的证明。我女儿现在在福州一家单位工作,我本人已退休,现能把我和她的户口一起挂靠在她单位或人才市场吗?若不能,我们该如何落户?
   
  福州市公安局答:1、按户口管理规定,陈女士和女儿的户口不能迁入女儿单位。2、如要迁到父母家,根据市公安局榕公综[2003]426号文件规定:投靠直系亲属,凭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民警调查证明、双方户口簿,到所属派出所直接办理。凡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变动的,需交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因为陈女士无法提供原始的户口关系证明,就必须由当地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出具证明,同时陈女士必须入住您父母家。
   
小孩能否落户集体户口?
   
  赵先生问:我是福州集体户口,我爱人是平潭户口,不久前生了一个孩子。我们夫妻俩都在福州工作,以后小孩上学肯定在福州,而我们没这么快买房子,不知小孩能否随我落户而不随母落户到平潭?

  福州市公安局答:根据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婚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皆可落户,但不能在单位集体户内落户。因此,赵先生的小孩不能随赵先生落户,只能随赵先生的妻子落户。
   
丈夫可随妻子落户吗?
   
  林女士问:我老公是南京集体户口,我们已结婚三年了,我想把他的户口转到我们家户口上,能否迁入?手续怎么办?移入后是否会影响将来小孩的户口?
   
  福州市公安局答:根据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凭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书》(福州市区结婚登记须满三年)、产权证或有效住房证明。请您按上述规定,准备材料到迁入方的区户政中心申请办理。至于将来小孩户口迁移问题,如果已有子女,可同时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如果还没有子女,以后出生子女可随父或母申报登记出生户口。
   
华侨收养国内弃婴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李女士问:朋友夫妇定居国外,他们在国内收养了一个弃婴,婴儿已有十个月大,现要办收养手续,该如何办理?
   
  福州市民政局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的要求,答复如下:一、收养人的条件:依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具备四个方面的条件:1是无子女;2是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是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是年满30周岁。同时,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双方共同收养(即夫妻双方均应具备收养人的条件)。二、收养受理机关: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即弃婴)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地区(盟)行政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三、应出具的材料:1是护照;2是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3是收养弃婴应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公告期为60日。

  (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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