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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考生办理自考毕业证需公证
2006-11-20 21:13:28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我省各地2006年下半年的自考毕业证书办理已从20日起陆续开始,其中我市从25日开始办理毕业申请,办理时间截至30日。
  
  记者20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凡符合自考毕业条件,且无违纪行为,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考生,均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与往年不同的是,部分考生办理毕业证书需要进行公证。
   
  今年起,如果本科段预毕业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可查到专科毕业证等有关信息的,可不必进行公证,但必须将网上查询结果的屏幕页面打印下来,并提交其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把专科学历证书原件提供给招考办查验)。
   
  对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不到专科毕业证等有关信息的本科段预毕业生,则必须缴交一份证明专科毕业学历的《公证书》(专科是本省自考毕业者除外)及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把专科学历证书原件提供给招考办查验。
   
  教育部门提醒,考生本人应在各设区市自考办指定时间内,持准考证及单科合格证书前往招考办领取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资料。根据省自考办要求,凡是毕业前尚未办理好计算机等课程免考手续的,招考办将不予受理其毕业申请。若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延迟毕业、本次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按以上要求重新办理所有手续。

  (福州日报记者许含宇)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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