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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3类再就业人员将获社保财政补贴
2006-11-11 20:14:20  作者:侯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记者11日从连江县了解到,连江将为3类再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财政补贴。

  该县规定,补贴对象分别为各类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上,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对象等3类再就业人群。补贴标准按该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年限为3年或3年以上。另悉,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就业人员,将按单位缴费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补贴。

  (福州日报记者 记者 侯芳 通讯员 郑勇 瀛心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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