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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七成合格
2006-11-11 20:18:45  作者:黄冰清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11日省质监局公布了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了广东、浙江、山东、上海等4个省、直辖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7%。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发热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机械危险项目不合格,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铭牌标志和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要求。

  中山市哥尔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哥尔” GO-3801型榨汁机,佛山市钜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快得” SG-300A型搅拌机质量抽检不合格。

  (福州日报记者 黄冰清)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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