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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动自行车要勤充电多助力
2006-10-28 19:56:30  作者:黄冰清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省质监局28日公布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了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四川等7个省、市部分企业生产的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8%。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分别是:最高车速超标,国家标准将最高车速限定在20km/h以下,抽查中有部分产品的最高车速接近25km/h。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标准要求在规定条件下振动70000次车架/前叉各部位应无损伤,否则可能会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抽查中有部分产品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不达标,有的产品振动次数仅为6300次。脚蹬间隙不合格,易使车辆失控造成危险。鞍座调节夹紧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骑行者重心会产生偏离,造成失控。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极易导致车辆失控而造成危险。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合格,严重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还容易引发线路短路。
      
  有关专家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定期保养,注意检查车体各部位螺钉的紧固情况、仪表情况、线路移位情况等,并进行适当调整。有可能的话,经常充电,使电动自行车始终处于充足电的情况下使用。上坡、起步时应当助力,可有效延长电池、电机的使用寿命。
      
  下列五种电动自行车因为质量不合格被打入“黑榜”: 台州市亚星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爱浪”牌TDL01Z型电动自行车,天津市名人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人”牌TDL50Z型电动自行车,上海靓丽电瓶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靓丽”牌TDP06Z型电动自行车,天津市好德电动车厂生产的“越洋”牌TDL05Z型电动自行车,无锡美灵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慧”牌TDL02Z型电动自行车。
   
  (福州晚报记者  黄冰清)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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