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即时信息
5月1日起 闽籍汽车可在福州任一监测公司办年检
2014-05-01 00:36:34  作者:陈敏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车辆检验有便民新举措。记者30日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5月1日起,凡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大型客车、校车除外),免予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可在我市任意选择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检验,并直接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在外省使用因故不能回本市参加检验的,可电话受理委托检验业务。

  据介绍,目前我市检测公司均已实现远程核发,本省注册登记的汽车(大型客车、校车除外)在我市检验可一站式办结年检所有程序和手续。我市检测公司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车主可登录互联网“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网站(http://jxj.fuzhou.gov.cn/bszn/cg/jdc/fwck/jcdjfw/)查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一检测公司办理年检。

  在本市注册登记、在外省使用的汽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上班时间拨打11185声讯电话,可电话受理委托检验业务。车主在电话中提供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将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和车主身份证(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邮寄到车管所。

  车管所收到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和车主身份证(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委托检验业务并邮寄“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车主凭此在当地办理年检手续。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车管所办证科1号窗口,邮政编码:350018。

  警方提醒,车主需在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上注明受托地车管所名称。车主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检验业务,申请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榕警)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池文娟】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