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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车祸成植物人 医院向肇事方索医疗费胜诉
2013-08-04 09:12:43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原题:男子出车祸成植物人一直未清醒无法付钱

  医院向肇事方索医疗费胜诉

  东南快报讯 一名男子在斑马线被公交车撞伤成了植物人。因无法找到伤者家属,医院将公交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医疗费。近日,福州市中院终审判决,准许协和医院向福州闽运公交公司(下称福州闽运)追索该男子的医疗费。

  法院查明,2010年12月25日,福马路上从鼓山方向往三环路与福马路交叉口,福州闽运的程某驾驶公交车撞倒一名男子。事发后,受伤男子被送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医治,一直昏迷不醒。由于找不到家属,警方无法确定该男子的身份。

  晋安交巡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因受伤男子一直未醒,无法调查询问,且路口监控探头未启用,无法证明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

  协和医院称,从事发至2011年4月1日,福州闽运已支付该男子的医疗费17万元,之后开始拒付,共拖欠医疗费7.5万余元,福州闽运应承担该男子的医疗费。

  福州闽运认为,该男子在人行横道处于红灯状态时非法进入,跑步横穿时与公司的公交车发生碰撞。该男子违反了道交法的有关规定,让公司承担全额医疗费是错误的。公司已支付17万元医疗费,院方再以“代位求偿权”索要医疗费,没有法律依据。

  台江法院一审认为,受伤男子对福州闽运享有请求全额赔偿医疗费的权利,只因仍未苏醒,客观上无法追索。医院“代位求偿”医疗费,没有损害福州闽运的利益。所以,判福州闽运应支付医疗费。近日,福州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东南快报记者 杨玉娟 黄妍 通讯员 邱何娟 李洁淼)

【责任编辑:胡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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