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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出租车相撞乘客腿部受伤 逆行出租车负全责
2013-04-08 06:45:37  作者:叶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一辆出租车逆行撞上另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一名乘客腿部受伤。记者7日了解到,逆行出租车负全责。

  4月5日3时许,鼓西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两辆汽车在杨桥路上发生碰撞,有人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出租车逆行与另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相撞,由于撞击力度较大,虽然主副驾驶座上的安全气囊都弹出来了,但是逆行出租车内的乘客腿部受了伤。民警立即联系120将乘客王先生送往医院治疗。

  民警调查后得知,当晚王先生乘坐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当车辆行驶至东街口围挡附近时,驾驶员林某燕突然逆行与另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林某燕当时还下车质问对方“为什么开这么快”。记者昨日从鼓楼警方了解到,逆行出租车负全责,将按相关程序赔偿损失。

  乘坐出租车发生意外,乘客应如何维权?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的蔡思斌律师认为,因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乘客王先生可要求驾驶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该出租车的车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车挂靠的出租车管理公司亦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士司机、车主、出租车管理公司三方,应赔偿王先生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如王先生的伤情构成伤残等级的,还可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

  (福州晚报记者 叶繁 通讯员 郑敬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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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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