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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13岁女网友发生性关系 女孩自愿仍算强奸
2013-11-29 07:23:31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通过QQ聊天软件,23岁的福州男子郑某和13岁的陌生女网友阿芳(化名)开始网恋。后来两人在一起生活了数日,还发生了性关系。阿芳的父母在郑某家找到阿芳时,发现她半裸身体坐在床上。他们报警后,警方将郑某抓获。

  虽然阿芳称是自愿与郑某发生性关系,但是郑某的行为仍然触犯刑法。日前,郑某因强奸罪被判处4年5个月有期徒刑。

  男子与13岁女网友网恋

  2012年9月中旬,郑某通过QQ结识福州女孩阿芳。网聊两周后,郑某与阿芳开始网恋,他得知阿芳1998年出生,未满14周岁,正在一所初中读书。

  当年9月29日晚上,阿芳主动提出到郑某家过夜。当晚,阿芳接到父母的多个电话,不允许她在外面过夜。阿芳予以拒绝,没有告知去向,还将手机关机。

  阿芳在郑某家住了数日,两人还多次发生性关系。与此同时,阿芳的父母四处寻找她的下落。9月30日,阿芳的父母报警称女儿失踪了。

  父母找人破解QQ密码找到女儿

  无法通过手机取得联系,阿芳的父母想通过QQ与阿芳联系,但是他们不知道阿芳的QQ号码。最终,阿芳的父母通过女儿的同学与阿芳在QQ上取得联系,阿芳称10月1日返家。可是,阿芳食言了。

  阿芳的父母找到“高手”,破解了阿芳的QQ密码,逐个查看联系人后,他们发现阿芳与郑某的聊天记录。在聊天记录里,阿芳的父母获得郑某的头像与家庭地址。

  10月3日,阿芳的父母冲进郑某家中,发现阿芳正半裸身体坐在床上。他们将阿芳带回家,经过几天的“审问”,阿芳说出与郑某发生过性关系。阿芳的父母报警,郑某被抓获。

  男子涉嫌强奸罪被判刑

  郑某落网后,阿芳说与郑某发生性关系是她自愿的,不认为郑某存在强奸行为。郑某供述,9月29日晚上,他曾想与阿芳发生性关系,但是阿芳没同意,他就没有强迫她。后来两人发生的性关系,都是阿芳自愿的。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明知被害人阿芳不满14周岁,在阿芳脱离父母监管的情况下,多次与她发生性关系,依照《刑法》规定,行为人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因此,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郑某4年5个月有期徒刑。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甘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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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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