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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男子ATM机丢失银行卡 女子取2000元后归还
2012-09-22 09:41:41  来源:东南网  【字号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2日讯(记者 涂明) 近日,一名储户在福州的ATM机上取款,一时粗心,忘记拔出银行卡便转身离去。后来,银行发来短信通知,称其卡内被取走2000元。赶到银行后,银行的工作人员称,有名女子捡到他的卡,为其取出2000元钱后,连卡一并交给银行代为归还失主。

  用他人忘拔出的银行卡操作取钱,之后立即归还,这算拾金不昧还是犯罪?

  ATM机丢失钱卡突然有人归还

  今年8月上旬,在榕务工的一名四川籍男子,在仓山某银行一ATM机取钱,取完钱后忘记拔卡就离开了。刚回到家,就接到银行短信通发来通知:他的钱被取走2000元。他立即跑到银行了解情况。银行工作人查询后,说钱确实被人取走,建议他报警。他回家正准备报警,却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说,他刚离开银行,一名女子就拿着他的银行卡和2000元钱到柜台,希望通过银行交还给失主。女子说,把钱取出来,是怕有人将卡里的钱据为己有。之后,这名女子就离开了。

  拿回卡和钱后,这名男子也不再追究。不过,他心里很疑惑:这名女子是真心帮自己,还是在取出钱后良心发现才归还的?

  法律界人士:她涉嫌信用卡诈骗

  发现别人遗忘在ATM机上的银行卡,将钱取出后,立马就归还,类似的案例本报近年来已报道多次。那么,在法律上,取款人的行为是拾金不昧,还是犯罪呢?

  法律界人士指出,上述案例中这名女子的行为很难解释得通。因为如果真想归还失主,没必要在ATM机上操作把人家的钱取出来,再连钱带卡归还,“直接将银行卡归还,不是更省事”。所以,该女子很可能是见财起意,后幡然悔悟,才将钱卡归还。虽然她主动把钱归还,但用他人的卡非法取钱,涉嫌信用卡诈骗。不过,因为短时间内归还,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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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盗取2万元2小时后归还免刑责

  今年1月6日,吕某到福州市五一中的ATM机上取款时,发现他人遗忘的银行卡。他一时起贪念,分8次取走卡内2万元现金。但仅在取款2小时后,吕某便后悔了,主动打电话报警并联系银行主动将钱归还。

  庭审中,吕某述称,取走钱是因为自己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但很快就后悔了,所以主动归还财物,自己并不知道这已经触犯了法律。台江法院的法官查明,吕某先后参与过汶川地震救援以及援助西藏等行动,凭借出色表现还被评为优秀个人,其人格品质并不坏。且其家庭经济的确比较困难,考虑到吕某认罪态度好,法院最终以吕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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