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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将在押人员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
2012-08-13 21:21:19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被告人叶某羁押后有悔罪表现,表现良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日前,叶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等多项罪名被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因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阻止同监室的一名在押人员自杀,连江县检察院对其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13日,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连江县检察院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后,去年以来共审核量刑建议11份。

  今年年初,倪某等人因为涉嫌诈骗罪而被羁押在连江县看守所,倪某曾经传授同伙犯罪手法。在羁押期间,倪某通过叫号、扔纸条等方式唆使同案人林某等人作伪证,以推翻倪某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指控。倪某等人的行为造成证据混乱,令案件无法起诉。

  在一次巡查中,检察机关发现了一张写有作伪证的内容的纸条,经查,这是倪某写给林某的。检察机关对倪某与林某等人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连江县法院受理后,采纳建议,以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倪某1年10个月有期徒刑。

  在押人员被从重处罚的同时,遵守监规、服从管教的在押人员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今年5月,看守所内的死刑未决犯赵某躲在被窝里,将毛巾撕成布条结成绳,缠绕脖子企图自杀。同监室的在押人员叶某、陈某等人发现后将他救下。检察机关对叶某与陈某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后叶某被法院从轻处罚,陈某的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

  据连江县检察院介绍,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建议是该院的亮点工作。推行此项制度以来,连江县检察院已累计向法院提出11份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而形成的量刑建议,其中从重处罚9人,从轻处罚2人,法院目前已采纳9人。在此政策的推动下,连江县违反监规的行为与同期相比减少了65%,未发生一例在押人员因严重违反监规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郑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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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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