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社会
福州深入开展“打假证”行动 使用假证同样违法
2012-08-01 21:12:47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预防假证违法犯罪,根据公安部“打假证,建诚信”专项工作部署,我市警方今日起深入开展“打假证”专项行动。

  据统计,7月下旬以来,全市已出动警力216人次,查处散发小广告卡片等案件2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1人,其中刑拘4人。

  当街发放小广告被拘留

  7月1日晚,东街派出所民警巡查途经五一北路时,抓获发放小广告卡片的违法人员刘某和诸某,2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7月17日8时许,五凤派出所民警在福飞路江厝路口,发现有中年男子拦截过往车辆,发放代开发票内容的广告卡片。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依法对对其行政拘留并收缴非法所得。

  警方表示,8月起,我市公安机关将全面排查各县(市)区张贴小广告情况,摸排制销假证(章)窝点。警方呼吁群众积极举报制销假证(章)等违法信息,共同维护城市文明环境。

  使用假证同样是违法行为

  警方表示,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购买、使用假证件也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短评

  打击假证要吹“四季风”

  阿仁

  不少街头小广告背后,隐藏着伪造公文、印章等违法活动。7月27日,我市警方成功侦破“2012·3·22”伪造公文、印章案件,抓获涉案人员56名,查获各类假证件10000多份、假印章1000多个。警方重拳出击,一批违法人员受到惩罚。街头小广告泛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为打造清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打假不能“一阵风”,要防止反弹。打假,要建立长效机制,不能有丝毫放松,要吹“四季风”,要持续不懈地抓下去。

  打击街头小广告、打击制销假证是一场持久战。只有大家共同行动起来,才能进一步维护良好城市文明,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经济发展环境。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