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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老板竟然“包养”偷车贼 白天干活晚上偷车
2012-02-16 21:03:16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仓山一家饭店老板邓某“包养”两名偷车贼,两人白天在饭店干活,晚上出去偷车,邓某则负责改造、销售赃车。从去年9月至今,该团伙先后在仓山、台江等地偷了十几辆电动车。14日下午,仓山下渡派出所摧毁这个盗销电动车团伙。16日,其中两名嫌疑人被刑拘,另一人因年仅13岁被家长领回管教。

  饭店也卖电动车?原来都是赃车!

  今年37岁的邓某是四川人,在仓山建新镇楼下村附近开了一家川渝饭店,平时到店里吃饭的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时间长了就有人发现,邓某的饭店有一个“特色”,店里不仅可以点菜,还半公开地对外卖二手电动车。一些原本走路来吃饭的客人,吃完饭后却骑着电动车离去。

  与此同时,近期仓山区发生多起电动车被盗案件。下渡派出所在深化“大走访”活动中走访发现,邓某的饭店很可疑。

  2月14日下午,下渡派出所准备“收网”。一名便衣民警化装成客人走进饭店,假装要买车,与老板邓某接头。就在邓某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民警将邓某及其店内两名帮工周某和谭某一举拿下,人赃俱获。

  原来,邓某店里平日销售的电动车都是偷来的,而偷车贼正是店里两名帮工周某和谭某,邓某则负责改造并销售这些赃车。

  老板“包养”偷车贼还包销赃

  经查,邓某的饭店原来由他和老婆两人打理,由于缺少人手,就请同为四川老乡的周某和谭某打杂,其中周某16岁,谭某年仅13岁。

  去年下半年,有老乡到店里吃饭时向邓某打听有没有地方能买到二手电动车。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正苦于生意不好的邓某一听,觉得赚钱的机会来了。他找来两名伙计,商量去搞点电动车卖,并承诺自己可以收车,一辆300元,有多少收多少,就当作二人的工钱,并免费供二人吃住。

  三人达成协议后,白天周某和谭某就待在饭店内干活,到了晚上,他们就拿着液压剪四处作案。不过因为邓某特别交待“兔子不吃窝边草”,饭店周边不能偷,两人就跑到福湾、橘园洲、仓山万达甚至台江等地作案。

  据三人初步交代,自去年9月以来,16岁的周某和年仅13岁的谭某就先后在仓山、台江等地偷了十五六辆电动车。其中1月26日,仓山凤高村一名群众刚买不到3个小时的新电动车就是被他俩偷走的。后来邓某对这辆车的车牌、篮子、锁等进行一番改造,最终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我一般要求他们偷新车,我花300块钱收过来,每辆再加价150(元)到200(元)卖出去。”邓某称。邓某还表示,周某、谭某有了这块收入,自己也省去了给他们付工钱。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实习生 陈铿 通讯员 下渡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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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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