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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赌场砸夜店打人抢钱 晋安双坂村毒瘤终被拔除
2012-01-11 23:39:36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陈某等人在晋安区双坂村开赌场,靠抽头牟利。当他们得知曾经的同伙悄悄在双坂村另开赌场时,便殴打并威逼对方“孝敬”1万元。日前,晋安区法院以抢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等人有期徒刑与罚金。

  27岁的陈某是重庆人,在福州无业。2010年,他与老乡邓某、周某、陈某勇、白某等人,在晋安区双坂村开了一家赌场,从赌资中抽头10%。短短两月,他们就获利3.5万元。这笔钱被陈某等人按一定比例分成。

  拿到钱后,陈某的手下徐某等人四处挥霍。2011110凌晨,他们在连江路一家夜总会消费时,与顾客和夜总会经理发生口角,就打砸了这家夜总会后扬长而去。

  陈某与同伙觉得开赌场来钱快,于是想扩大规模。这时,团伙分裂了。陈某勇、白某、林某等人觉得分成的人太多,于是撇开陈某,在双坂村另设了一家赌场。

  201132晚,陈某得知白某等人另起炉灶,暴跳如雷。他纠集周某、许某、邓某等同伙,持镀锌管窜至晋安区象园街道一家餐馆内,将陈某勇、白某与林某强行带上一辆面包车。

  车子开到福州西客站附近,陈某让同伙殴打陈某勇等人,并威胁他们“孝敬”1万元。白某只好拨打女儿杨某的电话凑钱。随后,陈某等人跟随白某到排尾路与杨某见面,拿走9000元后才放了白某、陈某勇与林某。

  白某、陈某勇等人吃了哑巴亏,不敢再挑战陈某的“地位”,陈某垄断了赌场经营业务。当年411日,陈某被警方刑拘,6名同伙也纷纷落网。

  法院认为,陈某、邓某、周某等人构成抢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他们1年至5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罚金。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张中 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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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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