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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正在闹离婚 妻子身患恶疾丈夫仍然要尽责
2011-07-29 21:59:43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小佳(化名)和丈夫阿明(化名)因感情不和分居,之后她发现自己身患胃癌,医疗费高得吓人,于是找丈夫讨要扶养费。遭拒后,她将丈夫告上法庭。近日,仓山区法院经审理,判令小佳的丈夫应给她扶养费7万元。

  小佳和阿明均为“70后”。2009年,阿明向法院诉请要与小佳离婚,被法院驳回。之后,双方继续分居至今。

  去年底,小佳被查出胃部恶性晚期肿瘤,并住院治疗,手术后还要化疗,费用要20多万元。在此期间,阿明对她的病情不闻不问,在生活与经济上未给予任何扶助。为此,小佳诉至法院,要求阿明付给她扶养费10万元。

  庭审中,阿明提出:小佳曾有过婚外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长期分居。即使其确有患病,他也无法接受对她进行照顾的要求。目前,小佳起诉离婚,同时又提起本案诉讼,存在矛盾。阿明称,他月收入5000多元,长期以来房贷及车贷均是自己负担,经济条件并不宽裕。而小佳并不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请求法院驳回她的诉请。

  仓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系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它既不取决于夫妻双方感情融洽与否,也不应单纯的体现为对一方已有经济损失的弥补。因此,阿明关于双方感情不和、小佳出卖房产尚有较好经济能力的抗辩,均不能免除他承担法定扶养义务。

  小佳身患恶性肿瘤,尚需7个周期化疗,对正常生活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而阿明自2007年底至今未支付给小佳任何费用并且分居生活。法院据此认定,阿明未尽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法院认为,阿明应承担的扶养费以7万元为宜。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金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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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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