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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友怀上前男友孩子 男子劝其生下卖掉赚钱
2011-05-18 23:20:22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听从男友教唆,15岁妈妈卖子”追踪

  福州新闻网讯 女友怀上了前男友的孩子,陈某舟竟劝说女友生下孩子卖掉赚钱(本报2010年10月27日曾报道)。17日,长乐市法院判处陈某舟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5000元。

  17岁的陈某舟早年辍学在家,前年从四川到长乐跟随父母生活。他在长乐认识了女友王某梅。刚交往没多久,他便发现女友竟怀有前男友的孩子。

  陈某舟劝说女友把孩子生下来卖掉赚钱。王某梅对此表示同意。于是,陈某舟找到卖菜的黄某芳。黄某芳联系自己的远房亲戚林某夫妇。林某夫妇一直想收养一名男孩,在黄某芳介绍情况后,双方一拍即合。

  去年10月15日,王某梅生下一名男婴。当晚,陈某舟便抱着孩子与黄某芳及林某夫妇见了面,双方以4万元的价格成交。陈某舟当场给黄某芳2000元介绍费,回到医院又给了女友王某梅1000元,余款全部用于自己挥霍。

  4天后,林某夫妇又不想要这个孩子了,便以5.6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周某夫妇。正当这两对夫妻在医院给孩子体检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案发后,陈某舟在亲友的劝说下投案自首,其余涉案人员也悉数归案。

  长乐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舟在该贩卖儿童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其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陈鸿星  郑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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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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