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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福路2店面遭20多人打砸 砸店者称带人上门装修
2011-11-16 23:41:00  作者:林安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晋安区长福路长福家园大门口,两个店面之间的墙壁被20多人砸出一个大窟窿,店面的门、冰箱、电脑和钱柜也被砸坏。本报16日A7版报道此事后,16日下午5点多,砸店者朱某联系记者解释说,由于他已与房管所签订合同,15日上午他是专门带工人过去搞装修。

  朱某告诉记者,房管所此前在长福路有两家沿街店面,曾和长福家园的开发商签订拆迁合同,开发商承诺建成长福家园后补给他们两间沿街店面。后来开发商补给房管所长福家园3号楼37号和38号店面,由于不是沿街店面,房管所当时不接受,于是长福家园业委会把这两家店面租给常福食杂店和福州恒丰米业公司。2009年7月,晋安区法院把这两家店面的产权判给房管所,于是这两家店面的租户就把租金打到房管所的银行账户上。

  常福食杂店宋老板15日给记者看的是交租到12月份的银行缴款凭证,并不是房管所直接开具的发票。宋老板则称,2009年底,房管所的有关负责人曾叫他们把租金汇到他们的银行账户上。

  记者在朱某出具的文件上看到,房管所2010年11月之后曾多次发通知给两家店面的老板,要求他们搬走,但他们都没有及时搬走,一直拖到现在。2011年10月25日,房管所与朱某的弟媳熊某签订租赁合同,10月10日,房管所给熊某出具了全权处理这两家店面的委托书。

  朱某还表示,10月8日之后,他曾与两家店面的老板协商过七八次,并把自己的装修方案告诉两名老板,两名老板曾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5天搬出去。11月10日,朱某再次到店里要求他们搬走,两名店老板都不同意。“米店老板明确表示不搬走,如果搬走要补偿他3万元。”

  米店老板陈先生表示,房管所相关领导没有出面要他们搬走,他们没理由搬走。朱某觉得没法沟通,15日上午,朱某带了约20名工人上门装修,把墙壁砸出一个大窟窿。“我是带工人上门装修。”朱某反复向记者表示。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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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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