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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台女两次报警称被强奸 男子辩称谈好价钱算买春
2010-08-27 23:47:32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陈某某见坐台女林某某长得很漂亮,就将林某某骗到连江江南乡的偏僻处,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林某某事后连续两次报警。警方将陈某某抓获时,他辩称与林某某已经谈好价钱,“最多算我‘买春’。”日前,连江县检察院经过调查,认为陈某某的辩解可信度低,以涉嫌强奸罪批捕了他。

  7月19日晚,陈某某与好友到连江一家音乐会所的包厢唱歌。他让坐台女林某某到包厢里陪酒和唱歌。

  深夜,陈某某在连江县凤城镇北岳大厦楼下,以吃夜宵为名,将林某某骗上自己的汽车。随后,陈某某驾车来到连江县江南乡梅洋公路偏僻路段。他强行将林某某的手机关机,并不顾对方的反抗,强行将她摁在车内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陈某某将林某某送到她位于凤城镇凤贵新村的暂住处。林某某摆脱陈某某后两次报警。

  当天,警方抓获了陈某某。陈某某辩称,他与林某某发生性关系之前,双方已经谈好价钱,最多只能算他“买春”。检察机关介入后经调查认为,林某某如果确实自愿与陈某某发生性关系,陈某某不必将她的手机关机,也不必限制她的自由。事后,林某某也不会报警两次。检方认为陈某某的辩解可信度低,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因此以涉嫌强奸罪予以批捕。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郑丽婷  蔡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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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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