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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留老爸遗嘱房产给次女 姐姐放弃继承权后反悔
2010-05-31 09:10:5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但公证员表示,放弃继承权一经公证,就不得撤销

  海峡都市报5月31日讯 本网记者 苏燕梅 

  老张家有两个闺女,一套房。考虑到小女儿小芳(化名)的经济条件差,老张让大女儿小华(化名)放弃房子的继承权。前段日子,老张去世了,小华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因为家里人反对,小华反悔了,想撤销公证。公证员告诉她,放弃继承权一经公证,就不得撤销。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时,一定要考虑清楚。

  父亲要大女儿放弃房产继承权

  小华和小芳虽然都是老张所生,但是命运却差别很大。大女儿小华一向成绩很好,大学毕业后又进了机关单位,事业一帆风顺。而小女儿小芳高中毕业后就去工厂打工,后来工厂倒了,小芳下岗了,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老张是过年后才去世,享年75岁。他的老伴在多年前去世了。去年国庆节,老张把两个女儿召到面前。老张说,他辛苦一辈子,只留下一套房子。小芳的条件不好,他想把房子给她,他问小华有没有意见。小华说,没意见。

  妹妹条件差,房子给她也是应该的。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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