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社会
男子许诺付房租揩油后开溜 女孩报假警称遭强奸
2010-04-09 23:00:4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9日凌晨,在一家夜总会上班的女孩黄某,回家时偶遇曾有一面之缘的男子江某,江某许诺替她付房租,两人开房发生关系。事后江某找个机会溜了。觉得吃亏了的黄某便拨打110报警称遭人抢劫,想让警察帮她“讨回公道”,最终她因报假警被警方行政拘留。

  “我在六一北路被一名男子抢劫了,”9日上午6时许,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女孩的报警电话,晋安茶园派出所民警立即按照报警人陈述劫匪逃跑路线追击,却毫无发现。民警将报案人黄某带回派出所,在陈述案情时,黄某对许多重要问题避而不答,她沉默许久后突然说:“我认识那个男的,我被他强奸了,”但又不肯陈述详细案情。

  民警觉得其中必有隐情,于是迂回询问,黄某不知不觉道出实情。原来黄某在六一路一家夜总会上班,昨日凌晨1时许下班时,发现钱包不见了,没钱打车回家,此时,她恰好遇到曾见过一面的江某,江某提出开车送黄某回家,她欣然答应。在车上,江某开玩笑提出想和黄某成为男友朋友,并提出今后由他替黄某付房租。两人随后到一家桑拿开房发生性关系,事后,黄某开口讨要“房租”,江某十分为难,称身上没钱,黄某便提出跟着江某去银行取钱,江某假装答应,到了一家银行门口,他让黄某先下车,随后突然加大油门溜了。气愤不已的黄某觉得吃亏了,便想让民警帮她,于是想出一个馊主意,谎称被人抢劫,她认为只有把事情说严重一点,才会引起警方重视。

  根据黄某提供的车牌号码,民警很快就找到江某,他的陈述和黄某供述吻合。

  9日,黄某因报假警被晋安警方处以罚款5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福州晚报记者  严鑫  通讯员 苏苑婷)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