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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房管局前局长被判16年 曾受贿贪污超百万
2010-03-15 21:09:0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近日,福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原福州市房管局局长张文俊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8万元。

  被告人张文俊,男,1951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被捕前系福州市房管局局长(正处级)。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6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张文俊利用担任福州市房管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办理土地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仲裁、协调解决房屋产权证及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19.32271万元、港币3.5万元、美元0.6万元、金条5根、手机一部、寿山石一块。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报的方式,骗取公款16.1299万元。

  鉴于其在纪检部门审查期间主动坦白交待自己的全部罪行,并退缴赃款35.5万元,又于中院审理期间退缴赃款80万元、手机一部、金条5根,认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罚。福州中院遂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8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张文俊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榕法)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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