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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红杏出墙” 老公绑了情敌索赔双双被判刑
2010-11-08 21:52:40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得知在福州打工的妻子有外遇后,长乐男子林某竟想出了联合妻子勒索“情敌”3万元的主意,并付诸实施。日前,仓山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林某夫妇有期徒刑各两年。

  林某曾因抢劫坐过牢,刑满释放后跟小丽(化名)结婚。平时,他在外地做生意。两年前,不甘寂寞的小丽认识了来长乐打工的陈某,两人双双到福州市仓山区打工,并租房同居。

  今年春节,林某得知老婆有外遇,非常愤怒,几经思考决定绑架陈某“索赔”。小丽经不住林某的劝说,也同意了。2月16日,小丽打电话对陈某说,同意和他在一起,约他在仓山区盖山镇相见。陈某如约前来,被早已守候在此的林某以及他叫来的几名男子强行扭上车,送往长乐漳港万沙村。

  林某恶狠狠地向陈某提出要3万元钱“赔偿”,否则不放人。陈某自知理亏,打电话向弟弟借钱,弟弟报警。当天深夜,警方将陈某解救出来,林某夫妻被抓。

  仓山区法院经审理查明,林某夫妇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手段向他人勒索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警方及时介入,两人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案中,被害人陈某明知小丽已婚仍与其同居,存在过错,林某夫妇借陈某的过错威胁被害人而索要钱财,与一般的绑架勒索财物行为有一定区别。因此,该院认为,对林某夫妇不宜以绑架罪定罪量刑,而应定为敲诈勒索罪。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金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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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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