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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小车证开摩托车闯禁行 车主一次性被扣21分
2010-11-02 21:53:00  作者:叶智勤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摩托车“长相”酷似超标电动车,而且前车牌没挂,只挂了后车牌。这样一辆摩托车被民警拦下后,车主被扣了21分。

  1日下午4时,苍霞派出所民警在江滨大道巡逻时,远远就看到一辆“电动车”载着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立即上前将车拦下。民警检查了一番,发现这是一辆摩托车,车尾还挂着八县摩托车车牌,车头却没有挂牌。

  民警要求骑车男子出示相关证件,对方却拿出一本小车驾驶证。见民警准备处罚自己,男子十分不理解:“我有汽车驾驶证了,汽车都能开了,难道还不能开摩托车吗?”

  民警解释称,驾驶摩托车要有E证,而汽车驾驶证没有附加E证,因此不能驾驶摩托车。最后,骑车男子因准驾车型不符被扣12分,因驾驶八县牌摩托车闯禁行被扣3分,因未按规定悬挂车牌被扣6分,一共被扣21分。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苍霞综/文 叶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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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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