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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名休闲屋其实是淫窝 将卖淫女编号供嫖客挑选
2009-09-23 21:50:12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闽侯男子陈某开设了一家休闲屋,安排了多名卖淫女服务。“业务量”增多后,陈某请其“干姐姐”李某协助经营。李某为这些卖淫女编了号,让嫖客按号选人。日前,闽侯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去年底,现年35岁的陈某(批捕在逃)在闽侯县开设了一家休闲屋。一开始,这家休闲屋就是“挂羊头卖狗肉”。陈某安排了多名卖淫女在休闲屋内从事色情服务。

  为了让色情服务更加隐蔽,陈某租用休闲屋楼上的一间套房,将套房改造成5个房间后,让卖淫女在里面进行色情服务。

  从今年3月开始,陈某聘请他的“干姐姐”李某协助经营休闲屋。李某刚“上岗”,就将阮某某、谭某某等8名卖淫女编号。她们在店里待客时,嫖客可以按号选人。

  李某还从事提供卖淫用的药具、为卖淫女安排吃住等后勤工作。陈某和李某规定,卖淫女卖淫一次收取嫖资100元,“包夜”300元。每次卖淫后,卖淫女从100元嫖资中分出30元给李某或者陈某,李某将这些钱登记入账。

  仅今年6月,这间休闲屋净收入就达1.2万余元。

  7月7日晚8时许,当地警方端了这个卖淫窝点,李某落网。陈某目前在逃。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林其清 陈碧芳)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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