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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性侵多次后仍是处女 男子因强奸罪获刑8年
2009-09-18 15:31:38  作者:连江,检察院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连江男子邱某某得知本镇的女子孙某某患有精神病后,多次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直至被孙某某的丈夫当场抓获。但是,法庭在审理该案时遇到一个“难题”,孙某某经法医鉴定仍是处女。最终,连江县法院认为邱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以强奸罪判处邱某某8年有期徒刑。

  现年46岁的邱某某是连江县筱埕镇筱埕村农民,2004年曾经因为强奸罪被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去年8月,邱某某刑满释放返回家乡,但是他恶习不改,仍然喜欢拈花惹草。

  今年1月10日下午4时许,邱某某在筱埕镇大埕村碰到该村的女子孙某某,他见孙某某语无伦次,表情呆滞,想起不久前村民曾经谈论起孙某某患了精神病,于是动了邪念。邱某某趁四下无人,突然拉住孙某某将她拖到筱埕镇埕口村一个人迹罕至的空地,他采取卡脖子等暴力手段,强行与孙某某发生了性关系。随后,邱某某又将孙某某强行带到筱埕镇筱埕村西山一间养羊的小石屋内,用同样的手段强行对孙某某进行奸淫。

  得手后,邱某某逃离了现场。等了一天,邱某某见没有人找上门,又壮了胆。当天中午12时许,邱某某又趁孙某某单独外出的机会,将她挟持到养羊的小石屋内。正当邱某某在性侵犯孙某某时,被她的丈夫陈某某抓个正着,随后邱某某被扭送当地派出所。

  6月5日,连江县检察院对邱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该案时,遇到一件从未碰到过的“难题”。孙某某被强奸后,法医对她进行了鉴定,发现孙某某的处女膜仍然完整,在医学上她仍然是一名处女。如何对邱某某进行定罪,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障碍。

  陈某某与孙某某在3年前结婚,他证言3年来他与孙某某基本每周都有性生活,对于孙某某仍然是个处女的结论,陈某某也觉得很离奇。检察官走访了连江县医院妇产科的林医师,林医师经过检查再次确定孙某某是个处女,她介绍说从医学角度讲,有性生活史但处女膜仍保持完整的病例是存在的,患者孙某某就属于这种情况。法庭认定邱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最终以强奸罪对他进行判处。

  (福州新闻网通讯员 郑丽婷 庄举)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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