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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一超市促销单与实际售价严重不符被处罚(图)
2009-06-19 08:16:03  作者:赵锦飞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超市促销单里明明写着“冰猪脚每500克4.8元”,结账时每500克却要6元,闽清的王女士认为超市在忽悠消费者,一定要讨个说法。

  王女士是闽清白樟镇人。位于云龙乡云龙街的新发生鲜超市开业当日,她收到一份该超市的广告单。见超市宣传的生鲜食品价格比市面上便宜不少,节俭的王女士便前往该超市,一口气买了10多斤冰猪脚和其他食品。

  结账时,王女士发现总金额比自己预计的要高。再一看购物小票,冰猪脚每500克要6元,而广告单上表明每500克4.80元。

  王女士认为,该超市冰猪脚价格和其他超市差不多,广告单上标注的价格却与实际少了1.2元,害得她大老远跑过来买猪脚。超市此举是在误导消费者。

  对此,超市负责人表示,超市刚开业,事情多,人手不足,因此没能按照广告单上的价格及时更新收银机系统,现在也只能按照收银机显示的价格收钱。

  接到投诉后,闽清白樟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超市了解情况。经查,该超市的实际价格确实与广告中的宣传价格不符。

  执法人员认为,该生鲜超市向消费者发出的商业广告单上,明显标示了价格、食品外观等合同要件,已构成前期购买承诺。在后期的购买行为中,商家应受到广告约束,足额履行承诺。

  然而超市开业活动期间商品的销售价格,与开业前的宣传广告中不符,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工商人员解释后,超市负责人意识到错误,主动向王女士退还了多收的钱,并向她道歉。同时,超市还在店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告知已购买冰猪脚的消费者可前来领取多收的钱。

  昨日,白樟工商所没收了该超市违法所得107元,并处以罚款107元。

  (福州晚报记者 赵锦飞 通讯员 张莉 文/摄)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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