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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时尚与天长地久婚纱影楼因搞霸王条款遭罚款
2009-06-12 10:10:11  作者:李智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消费者所交定金竟不能退款,这是罗源县 “台北时尚”与“天长地久”两婚纱影楼在预订单合同中所列条款。近日,该县工商局对此霸王条款开刀,对两家影楼分别罚款300元,并要求影楼经营者立即更改规范“预订单”合同。

  经执法人员调查,今年1月份起,“台北时尚”与“天长地久”两家婚纱影楼在与准备拍摄婚纱照的情侣签订的“预订单”声明事项中规定:“本预订单所交定金,若无特殊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可以作为本店的另外消费。”两家影楼各签定了类似的“预订单”合同100多份,每份涉及定金800多元。

  罗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指出,影楼这个规定与《合同法》及《担保法》规定的定金双倍返还定律相违背,同时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法则约束的是合同双方,收受消费者定金的影楼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不能拒绝返还或强迫消费者将定金转为其他消费。

  (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通讯员 黄功允 蔡镖)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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