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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月租费到底怎么算 上了法庭被告还是不肯说
2009-05-26 08:55:28  作者:毛小春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小张一直想弄明白手机月租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便致函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告知月租费成本,得到的答复却是“保密”。小张认为月租费成本不属保密内容,于是告上法庭,要求判令通信管理局重新答复。

  昨日,台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

  小张告诉记者,他平时使用手机时,对运营商收取月租费很不满意,他周围多数朋友也认为不应收取。

  去年8月,一向做事认真的小张致函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公开告知福建省内移动电话月租成本。省通信管理局复函称,此内容涉及商业机密,不予答复。

  这个答复让小张很不满意,他认为消费者有权了解月租费成本,明明白白消费。

  小张告诉记者,之前他还曾向工信部去函,想了解“手机月租费到底是什么”,得到的答复是“不间断网络服务设备的运营维护成本的补偿”。

  小张认为,“不间断网络服务设备”就是一些基站等设备,据了解,这些设备的运营维护成本相对广大用户数量,平均起来并不高。

  “具体是多少呢?”小张就是想得到一个明确答案。

  昨日,在法庭上,省通信管理局主要提出两点答辩意见,一是认为小张提出的诉讼已超过了诉讼时效;二是坚持认为手机月租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而且月租费成本涉及各运营商的“商业机密”,也不能公开。
尽管在诉讼时效问题上存在争议,法庭还是对实体问题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小张认为,省通信管理局作出不公开手机月租费的决定没有法律依据。他认为,月租费成本并不是商业秘密,并提出了相关法律依据。

  小张还提出,月租费成本涉及消费者利益,原本就应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通信管理局应主动公开该信息,让广大手机用户明白消费。

  对于这一点,被告方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指出在目前电信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资费已经明显下降,消费者正是受益者。

  由于还有情况需要调查,昨天休庭后,法官通知双方,下月择日继续审理。

  庭审后,小张向记者表示,他打这场官司,输赢并不重要,但他的诉求代表了众多与他一样的消费者的心声。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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