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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无产权房竟拿两回拆迁补偿 找人扮房主领钱
2009-12-31 21:40:53  作者:毛小春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林某的无产权房因拆迁,享受过一次拆迁补偿。林某为了多得补偿款,在有关单位再次拆迁时,又找人充当自己房子的“房主”,再次领取了20余万元补偿。日前,仓山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林某和他的同伙4年和3年有期徒刑。

  林某原有无产权房面积较大,后遇道路建设,需要拆迁。按照规定,林某可以享受基本面积保护政策,他就与拆迁单位签了协议,获取了补偿。

  随着道路建设二期工程的开工,拆迁单位再次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按规定林某享受过补偿的房子已经无权再要求补偿,但为了钱,今年初,林某找来没有享受过基本面积保护政策的小林和老林,让小林顶替林某。立下分赃字据后,小林以户主的名义与拆迁单位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骗取拆迁款28万余元。

  林某分得26万余元,小林分得1万余元。老林事后害怕,未拿分给他的1万余元。事情很快败露。林某随即退款,并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和小林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林某犯罪以后能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小林获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通讯员 蓝宇)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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