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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女想一起买套房子 发现谈钱还真是伤感情
2009-12-29 10:07:0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买?怕以后分不清 不买?怕房价再次上涨

  东南快报讯 前几天,读者张依姆拨打本报热线0591-87806110求助本栏目:女儿有个同居男友,感情不是很稳定,还不想结婚,但是想一起买套房子。

  为此,张依姆老两口非常矛盾,拿钱也不是,不拿钱也不是。

  张依姆的女儿小陈,与同居男友小王目前租房住,看着别人买房,心里也痒痒的。

  小陈和男友最近的一次吵架,是因为小陈不到半年换了两个手机,虽然她的月工资只有3500元。

  小王叨唠着女友败家,小陈反骂男友不肯赚钱。两人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

  最近房价飙升得很快,小王觉得迟早要买房子,正好手头也有点钱,就和小陈商量,一起合起来买套房子。

  这个观点小陈也同意,有了房贷,两人花钱多少也会有点收敛,不似以前大手大脚。于是两人分头向父母要钱,小王父母很爽快地答应了,拿出了10万。

  而张依姆则问两人何时结婚?这件事情上两人口径一致,说暂时没想过结婚的事情,但是两人就想买套房子。

  于是,张依姆认为,要不各买各的房,要不两人共同买了房,就马上结婚。小情侣感情不稳定,以后很有可能分手,小物件碍着以前的情分,不要也就不要了,但是房子是大笔资产,发生纠纷怎么办?

  这样的条件让小陈和小王心里都打起了退堂鼓,不买,房价看着一天比一天高,买了,怕以后分不清,两个人都说自己没玩够,不想结婚,但是假如两人感情不和分手,房产怎么分配?

  东快网律师援助团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椿平律师:

  建议小情侣在买房前先签订一个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家庭对所买房屋各自出资情况,必要时甚至可以做个公证;另外在购房合同、房屋权属证书上应该署上两人名字。

  双方家长对上述房款的出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若二人最终结婚,该房产婚前付款、还贷部分为双方按份共有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若二人最终未结婚,该房产为双方按份共有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对该房产按双方各自所占份额进行分割。   

  东南快报记者 孔丽

  翁进点评>>

  房子好像在催着爱情“加速度”,你们想要拔苗助长到头来落下的是烦恼无尽。真爱才是婚姻的稳定剂而非房价,当“爱”成为了物质的结果,婚姻就已经死去了。爱情婚姻中不是不可以谈钱谈财产,但只有奉行好的情感原则,谈钱才能锦上添花。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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