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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十几公斤毒品去日本 福清一大毒贩被判死刑
2009-11-06 21:51:3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福清无业游民陈某政伙同杨某铨、张某峰等人,购买“冰毒”、“摇头丸”等毒品达十多公斤,走私到日本等地出售。日前,福州市中院一审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陈某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某铨、张某峰等众多同案毒贩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至15年,没收个人相应财产。

  2006年间,陈某政伙同他人准备从中国青岛港通过货船向日本走私6公斤冰毒。该货船船员叶某受指使安排,携带这批冰毒抵达日本某港口。陈某政指使其表弟李某德与一个日本人驾车到港口接货。两个接货人被日本警方当场抓获,警方共查缴冰毒5992.56克。

  事败后,陈某政仍想购买“摇头丸”走私牟利,为此联系了郑某。2008年4月15日,郑某将3粒“摇头丸”样品交给张某峰,由其转交给陈某政。陈某政告诉郑某要买3万粒“摇头丸”。4月25日,郑某在深圳市将从他人处购进的3万粒“摇头丸”,以每粒14元的价格卖给陈某政。陈某政先付部分货款28万元。

  张某峰受陈某政指示到深圳市取得3万粒“摇头丸”后,乘大巴客车将其运回福清。这批“摇头丸”运抵福清后,陈某政发现质量不好,与郑某交涉退货,并指示张某峰运回深圳退还给郑某。郑某同意退还其中的1.5万粒,余货暂放于陈某政在深圳市的租住处。2008年,陈某政通过杨某铨介绍,在深圳、广州等地,多次与香港毒贩“强哥”(另案处理)会面商谈,准备买冰毒运到日本出售。

  陈某政决定买冰毒7公斤,每公斤20万元。当年4月底,他指示张某峰将34万元先付给“强哥”,余款待毒品运到日本出售后再付。这批毒品由张某峰从广州运回福清市。随后,陈某政开车将毒品运到福州市,以“茶叶”名义存放在其侄儿家里。

  同年5月9日早晨,张某峰乘大巴车携带1.5万粒“摇头丸”回到福清市,并将它们交给陈某政。当天下午,陈某政驾车到福州市区找到侄儿,叫他将寄存的东西搬到楼下。正当陈某政将该冰毒装进汽车后箱准备运走时,被福州警方当场抓获。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榕法)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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