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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冒领征地补偿款16万元 涉嫌贪污罪被批捕
2009-11-03 22:09:27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连江男子郑某某利用职便,冒领了16.2万元征地补偿款。日前,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批捕了他。

  郑某某是连江县东湖镇某村的村主任。2007年连江县经济开发区征用了东湖104国道边约200亩的土地,并陆续拨付了400多万元土地征用补偿款给郑某某所在村。

  眼看着许多村民领到了数额较多的补偿款,郑某某也开始计算起属于自己的自留地。他想起前几年本村的多名村民陆续转让一些自留地给自己,这些土地也在征用范围。于是,今年2月郑某某以他妻子的名义从村里的出纳处暂领了11万元征地补偿款。

  郑某某算来算去,发现属于他被征用的自留地只有4.7亩。于是他以该村的董某某、陈某某等14户村民的名义制作了一份《征地内承包地农民补偿支付一览表》,他擅自审批,用此表领走28万余元补偿款,扣除原先领走的11万元,他从村里的出纳处领走余下的补偿款。

  有关部门陆续接到关于郑某某的举报。经查,郑某某实际只有4.7亩的土地在被征用范围内,他虚增了6亩被征用土地,并将16.2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占为己有。不久前,郑某某落网。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郑丽婷 邱慎法)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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