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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男友骗去发廊卖淫 舅舅按电话线索找到淫窝
2009-11-10 23:39:05  作者:赵锦飞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贵州少女丽珠(化名)应男友之邀到闽清上班,谁知男友竟逼她到发廊卖淫。近日,闽清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发廊两名老板因容留未成年人卖淫各获刑5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今年春节过后,刚满14岁的丽珠怀着美好的梦想,跟着舅舅邹平从贵州老家来福州打工。5月11日下午,丽珠去工厂上班后就消失了。邹平心急如焚,到处找人。5月14日晚,侄女告诉邹平,丽珠来过电话。邹平马上回拨这个电话号码找到丽珠,丽珠却说她很忙,匆忙挂断电话,这让邹平更加担心。

  5月19日上午,邹平让朋友帮忙打这个电话,引对方出来见面,同时报警。通过电话的线索,警方和邹平在闽清的兰心发屋找到丽珠,这是一个容留卖淫的窝点。

  原来,5月11日,丽珠被男友以赚钱为由骗到闽清。13日早上,男友把她带到刘某和肖某开的兰心发屋,告诉她在里面上班就可以了。男友走后,肖某向丽珠介绍了发屋“上班”的情况,丽珠这才知道被骗了,非常害怕。但男友走了,她身上又没钱,在肖某极力劝说下,年幼无知的丽珠就这样在兰心发屋“上班”了。13日到15日短短三天,她就在兰心发屋接客12次。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和刘某在明知丽珠还没有成年的情况下劝说、容留丽珠在发屋卖淫,同时容留多名女子在店里卖淫,遂以容留卖淫罪对两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福州晚报记者 赵锦飞 通讯员 卞春灵 郑敦梁)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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